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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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大赛实施方案印发

发布日期:2021-05-10    浏览次数:769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0〕5号)安排,国家开放大学各分部单独组队参加大赛。这是国家开放大学第一次参加全国性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为保证参赛质量,充分体现“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的大赛理念,学校日前印发《国家开放大学参加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全文见附件1),要求各分部、学院根据实施方案部署,积极组织动员学生参加职教赛道比赛(职教赛道方案全文见附件2)。

参加此次大赛,对推动国家开放大学创新创业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学校旨在通过参加本次大赛,加强体系内外创新创业交流与合作,激发学生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新创业活力,在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内发现、培养和选树一批“互联网+”创新创业型人才,促进创新驱动创业、创业引领就业。

联系人:学生工作与教师发展部狄晓暄、马宁

联系电话:010-57519506、57519175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75号国家开放大学

电子邮箱:xshd@ouchn.edu.cn

 

附件1

国开参加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

一、大赛目的

参加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在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内发现、培养和选树一批“互联网+”创新创业典 型,激发学生创新意识、创业精神,提升创业能力,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真正做到“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推动国家开放大学创新创业工作深入开展,形成新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

二、组织机构

国家开放大学设立大赛组织委员会(简称国开大赛组委会),由国家开放大学党委书记、校长荆德刚担任主任,副书记刘臣、副校长亓彦伟担任副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决定大赛重要事项。组委会下设工作组,设在学生工作与教师发展部,负责大赛协调、培训等工作。

国家开放大学设立大赛专家委员会(简称国开大赛专委会),由国家开放大学副校长亓彦伟担任主任,聘请投资机构、创业孵化机构投资人、行业企业高管、国开分部创业教育专家作为成员,负责对各分部、学院参赛团队和项目进行预审,并对入围省级复赛和全国总决赛的参赛团队进行专业培训和指导。

各分部、学院设立本校大赛领导小组,由分部、学院校(院)长担任组长,负责各分部、学院大赛领导与组织工作。

三、参赛对象

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且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内(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31日)。

四、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 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19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各分部、学院根据职教赛道相关要求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奖项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5. 各分部、学院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五、比赛赛程

以“国家开放大学分部”名义参加大赛职教赛道比赛,国开大赛专委会聘请专家对各分部、学院的参赛团队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一)赛前动员暨培训视频会(2020年6月中旬)

国家开放大学组织召开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赛前动员暨培训视频会议,进行赛前动员和培训指导。

(二)参赛报名(2020年6月-8月)

各分部参赛团队通过登录“ 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0年6月11日,截止时间由当地省厅根据复赛安排自行决定,但不得晚于8月15日。赛事咨询通过“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微信公众号进行咨询,参赛团队可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资料下载板块,下载学生操作手册, 指导报名参赛。

(三)学校初赛(2020年6月-7月底)

各分部、学院按通知要求自行组织学校初赛,根据自身特色和近年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广泛挖掘自身优势和特色,认真组织动员学生参赛。有关要求及时间安排,各分部、学院登录cy.ncss.cn/gl/login  进行大赛管理和信息查看。学校初赛按下列程序进行:

1.召开宣讲会:各分部、学院根据国家开放大学赛前动员暨培训视频会议要求组织大赛宣讲会(线上线下均可),对本次大赛的基本情况进行讲解和宣传。2.组织学生报名:参赛团队按照参赛报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线上报名。3.组织学校初赛:各分部、学院成立大赛领导小组,为参赛团队指定指导教师,对参加学校初赛的项目进行评审,在2020年7月24日前,将上报省级复赛作品(平台上传材料)报送国开大赛组委会进行预审,请将材料以压缩包(以分部名称命名)的形式报送至邮箱:xshd@ouchn.edu.cn。

(四)省级复赛及赛前辅导(2020年7月下旬-8月中旬)

7月底至8月上旬,国开大赛专委会聘请专家对各分部、学院推荐的参赛项目进行预审并给予指导。各参赛分部、学院根据指导意见进行修改,在此基础上选出优秀项目参加省级复赛,时间以当地省厅通知为准。

国家开放大学将视疫情情况,再决定是否组织现场或网上培训。

(五)全国总决赛(2020年11月上旬)

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候选项目,由国开大赛专委会聘请专家按照总决赛评审要求,对参赛团队进行专项培训与现场指导。

六、评审规则

评审规则将在近期公布,可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七、奖励机制

国家开放大学对入围全国总决赛的参赛团队予以表彰,对在总决赛中取得名次的参赛队员及指导老师进行奖励和宣传,对积极组织比赛的分部、学院进行表彰。

1.参赛队

入围总决赛,获得金奖的团队,国家开放大学奖励奖金10万元;获得银奖的团队,奖励5万元;获得铜奖的团队,奖励3万元。所有获奖成员均获得“国家开放大学杰出创业者”称号。

2.分部、学院

对于获得全国总决赛金、银、铜奖的分部、学院,将获得国家开放大学创新创业集体奖;对于积极组织比赛的分部、学院,获得国家开放大学优秀组织奖。

八、宣传工作

各分部、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和动员工作。根据情况组织师生观看大学生创新创业题材电影《当我们海阔天空》,激励更多学生了解“双创”、投身“双创”。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参赛进程和进 展情况,对大赛中获奖的参赛团队进行广泛宣传和报道,树立创新创业典型,促进创新驱动创业、创业引领就业。

九、其他

本方案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国家开放大学大赛组委会所有。

 

附件2

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教赛道方案

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设立职教赛道, 推进职业教育领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组织学生开展就业型创业实践。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 、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领域生产加工、维护、服务 ;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 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家政服务 、养老服务、食品安全、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健康服务、交通、社区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 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方式和要求

1.职业院校(含职业教育本科、高职高专、中职中专)学生(不含在职生)、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学生(不超过30周岁)可以报 名参赛。

2.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4.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服务模式或针对生产加工工艺进行创新的改良技术,在2020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职业院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或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

2.创业组。参赛项目在 2020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职业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2015年6月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须参加创业组(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团队持股比例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师生共创组,不能报名参加职教赛道。

四、比赛赛制

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校级初赛由各院校(国家开放大学各分部)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各地负责组织,全国总决赛由各地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地报名团队数、参赛学校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全国总决赛名额。每所院校入选全国总决赛职教赛道的团队总数不超过 2 个。

职教赛道共产生 200 个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通过网上评审,产生60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

五、奖项设置

职教赛道设金奖15个、银奖45个、铜奖140个,获奖项目将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

设院校集体奖20个、省市优秀组织奖10个(与高教主赛道合并计算),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获奖单位颁发证书及奖牌。

六、其他

各地要成立有职业教育部门参与的职教赛道工作小组,推进各阶段的赛事组织工作。

本方案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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